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選聘法律顧問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落實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完善國有企業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降低國有企業法律風險,保證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治企中發揮積極作用,現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擬面向全市執業律師及其他符合選聘條件的法律工作者公開競聘法律顧問,具體內容如下:

一、選聘數量

       5

     二.選聘對象  

全市專職律師、兼職律師及其他相關法律工作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罰、被開除公職、被辭退人員及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三、選聘條件  

(一)競聘人員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政治堅定。

2、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專科、本科或研究生階段至少有一階段具有法學教育背景。

3、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或者其他主管部門的處罰或者處分。

4、身體健康,品行良好,責任心強。

5、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時間到集團公司坐班

6、能熟悉并靈活運用辦公軟件。

7、擔任法律顧問需要的其他條件。

競聘者不能滿足上述任一條件,對其提交材料不予審查。

(二)競聘者還應滿足如下條件之一:

1、執業律師應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執業律師執業前從事專職法律工作崗位者,如法官、仲裁員、公司律師、專職公司法務等工作年限視同執業年限)律師執業經歷,并能夠提供近5年相關工作業績及所在律師事務所同意擔任法律顧問的證明材料。

2、其他法律工作者,應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且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后應具有5年以上(含5年)相關法律工作經驗,并提供近5年相關工作業績。

3、執業律師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具有全日制法學類碩士(含法律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法學及工程、財務、經濟、稅務等復合知識背景者或者具有法院、檢察院、仲裁機構、政府機關及大型企業法律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四、工作職責  

(一)起草、審查、論證、修改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的合同、上會議題及其他相關文件,并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文書;

(二)參加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重大事項的磋商、談判工作;

(三)為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詢、法律解答;

(四)接受集團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的委托,代理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執行等案件;

(五)接受集團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的委托,參加集團公司或子公司非訴業務的處理;

(六)根據集團公司或集團下屬子公司安排依據事實和法律為集團公司或集團下屬子公司發送律師函。

(七)接受集團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的委托,開展或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法律培訓或法治宣傳工作;

(八)承擔集團公司或下屬子公司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五、服務費用  

(一)坐班費(一年期限)  3萬元/ 

(二)代理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1、代理建設工程合同類案件  10000/

2、代理金融或類金融案件(不含借貸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典當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行政訴訟案件  7000/ 

3、代理勞動爭議案件  3000/

4、代理以受害人身份參與刑事案件退贓退賠程序案件 1500/

5、代理借貸合同糾紛、經營性租賃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典當糾紛、委托貸款合同糾紛案件及其他類型案件   4000/  

(三)代理執行案件收費標準

執行案件代理費包括兩部分:

1、基礎代理費2000/件;

2、按照下表根據執行回款金額【用X代表】計算出的提成代理費【用Y代表】

(幣種:人民幣  單位:萬元)

執行回款金額【X

提成代理費【Y】計算公式

舉例

X≤100

Y=0.005X

X=80Y=0.4,即執行回款金額為80萬元,甲方應付乙方提成代理費4000元。

100≤X≤500

Y=0.0025X+0.25

X=400Y=1.25即執行回款金額為400萬元,甲方應付乙方提成代理費12500元。

500≤X≤1000

Y=0.002X+0.5

X=800Y=2.1,即執行回款金額為800萬元,甲方應付乙方提成代理費21000元。

1000≤X≤5000

Y=0.0005X+2

X=3000Y=3.5,即執行回款金額為3000萬元,甲方應付乙方提成代理費35000元。

5000≤X≤10000

Y=0.0004X+2.5

X=8000Y=5.7,即執行回款金額為8000萬元,甲方應付乙方提成代理費57000元。

(四)其他

1、特別復雜疑難案件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2、對開庭前撤訴案件按約定收費標準的1/3支付,開庭后撤訴案件按約定收費標準的2/3支付。

3、調解結案案件,一審、二審均由外聘法律顧問代理的二審上訴案件按約定收費標準的1/2支付。

4、外聘法律顧問根據集團或集團子公司授權到淮北市以外地區處理受托

事務享受180/天出差補助,由委托單位支付。

5、外聘法律顧問根據集團或集團子公司授權在處理受托事務過程中發生

的必要地盡職調查費用、郵寄費用、赴外地辦案發生的合理的交通費與住宿費(參照集團公司標準)等經集團公司審核確認地合理費用由委托單位承擔。

6、法律服務費原則上每半年結算一次,經集團公司上會同意后予以支付。因代理案件產生的必要費用原則上在結算法律服務費用時一并支付。

7、除合同明確約定費用外,乙方不得要求集團或集團下屬子公司向其支付合同未約定費用。

8、外聘法律顧問應先向集團或集團子公司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集團或集團子公司按合同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外聘法律顧問如不能先向甲方或甲方子公司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或甲方子公司有權遲延或拒絕付款。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自2021415日至2021514

(二)報名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一)。

2、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法律職業資格證、律師執業資格證、職稱或相關任命文書復印件。

3、從事法律工作的業績成果。(執業律師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需提供近5年訴訟、非訴訟方面與集團公司業務匹配度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覆蓋自己的代理領域的工作業績。)

4、執業律師應提交所在律師事務所同意報名并同意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等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二)。

5、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地址

報名地址:淮北市相山區濉溪北路18號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21208室(原老電廠院內)

(四)選聘標準

1、集團公司根據報名人員對本次選聘條件的響應情況,從報名人員中按照1:1.5的比例結合工作業績及工作業績與集團公司業務匹配度、學歷、職稱、工作經驗等因素擇優選取8名人員作為本次企業法律顧問擬聘用考察人選。

2、提請集團公司從8名擬考察人選中研究確定5名聘用人員(聘任人員確定后僅通知5名聘任人員,其他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

(五)聘任

擬聘用人員經集團公司研究同意后,依法簽訂《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見附件三、附件四),合同期限一年,經考核合格可優先聘任。

七、其他

1、本公告解釋權歸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如競聘人有疑問可向本次招聘聯系人詢問,否則因此對競聘人產生的不利影響由競聘人自行承擔。

2、應聘者必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擬聘用執業律師應能夠保證所在律師事務所與集團公司簽訂《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4、擬聘用執業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應承諾如合同履行期間擬聘用律師到其他律所執業或其他擬聘用律師無法履行合同的情形,合同相關情形出現之日自動解除。

5、本次競聘不接受聯合體競聘。

6、本次選聘企業法律顧問,只接受紙質報名材料(建議將報名材料膠裝成冊),可將紙質報名材料直接或郵寄送達至報名地址,選聘結束報名材料存檔不予退還。郵寄信息如下:

收 件 人(聯系人):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馬先生、張先生。

聯系電話:0561305353818956106218

郵寄地址:淮北市相山區濉溪北路18號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21208室(原老電廠院內)

附件一: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報名表

附件二:承諾函(執業律師用)

附件三: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執業律師用)

附件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其他法律工作者用)

            2021041501504050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