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招募客戶公告
通鳴公司根據客戶提料規模、信用狀況、對企業貢獻及社會效應等多方面因素,將客戶依次分為三個層級。
(一)戰略客戶。信用狀況良好,經公開招募,與通鳴公司簽訂《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見附件1)的企業或個人。戰略客戶原則上為3-5家。
(二)重點客戶。市重點工程、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集團公司內部工程的承包人或上述工程石料供貨商。
(三)一般客戶。除戰略客戶、重點客戶以外的其他客戶。
第二條 戰略客戶的產生程序
(一)發布招募戰略客戶公告
1.公告內容包含戰略客戶條件、權利義務、咨詢電話等。
2.公告須在集團公司網站、通鳴公司客戶群發布,并在通鳴公司公示欄張貼。
(二)報名
報名時間不限、長期有效。有意向成為戰略客戶的企業或個人,備齊資料,到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報名,需提供資料包括:
1.企業報名:
①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個人報名: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合作洽談
通鳴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經營管理部、生產技術部,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審計部、法律部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談判組,與報名企業或個人開展合作洽談。
洽談主要內容為銷售淡旺季每天提取石料的規格及噸數。若同時出現6個及以上企業或個人報名的情況,通鳴公司按銷售淡季每天提取石料噸數從高到低取前5名簽訂《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若出現6家及以上報名的企業或個人,銷售淡季每天提取石料噸數相同的情況,通鳴公司按照報名者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數量從高到低取前5名簽訂《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履約保證金數量最低為100萬元。
(四)簽訂《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
《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在合作洽談基礎上,經雙方確認無異議后,簽字蓋章后生效。
(五)戰略客戶公示
通鳴公司在集團公司網站,通鳴公司客戶群、公示欄,對戰略客戶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六)協議的執行
根據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執行。
第三條 重點客戶的產生程序
(一)提交證明材料
市重點工程、集團公司內部工程的承包人或上述工程石料供貨商,將證明材料提交至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須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市重點工程、集團公司內部工程的承包人,需提供市交通局、市重點局、招商引資單位、集團公司工程部或戰略投資部出具的工程《用料證明》(見附件2)。
2.市重點工程、集團公司內部工程的石料供貨商,需提供市市交通局、重點局、招商引資單位、集團公司工程部或戰略投資部出具的工程《用料證明》。
(二)資格審查
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聯合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審計部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報名企業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三)重點客戶公示
通鳴公司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重點客戶名單及其相關證明文件在通鳴公司客戶群、公示欄進行公示。
第四條 一般客戶的產生程序
(一)發布招募一般客戶公告
通鳴公司在集團公司網站、通鳴公司客戶群發布招募一般客戶公告,并在公司公示欄張貼招募一般客戶公告。
(二)報名
有意向成為一般客戶的企業或個人,前往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辦理開戶手續。
第五條 戰略客戶的權利、義務
(一)戰略客戶的權利
戰略客戶擁有最高層級優先提料的權利,通鳴公司優先向其供應石料。
(二)戰略客戶的義務
1.戰略客戶按石料實時價格提料,除需支付預付款外,須另行向通鳴公司指定賬戶轉入不低于10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
2.戰略客戶須根據協議約定,銷售旺季,每個戰略客戶每天可提取不超過含配比共2000噸石料;銷售淡季,每個戰略客戶每天須提取不少于含配比共2000噸石料;原則上客戶需求石料與指定石料按1:1比例提取。
因通鳴公司設備損壞,電力、天氣因素,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停產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規定供料的,通鳴公司應及時在客戶群發布停產信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待恢復生產后,協議繼續履行,停產期間應提未提石料數量不再累加計算。
第六條 重點客戶的權利、義務
(一)重點客戶的權利
重點客戶擁有第二層級提料權利,通鳴公司向戰略客戶供料完成后,供應重點客戶。
(二)重點客戶的義務
1.重點客戶在提取需求石料的同時,須按照通鳴公司安排,配比提取公司指定石料品種。
2.重點客戶需求石料與指定石料噸數比例原則上為1:1。
3.重點客戶應按照協議約定繳納預付款。
第七條 一般客戶的權利、義務
(一)一般客戶的權利
一般客戶擁有在其規定提料時間段內進廠提料的權利。
(二)一般客戶的義務
1.通鳴公司根據各類石料庫存情況,需要配比銷售的,一般客戶應按照通鳴公司安排,配比提取公司指定石料品種,需求石料與指定石料噸數比例原則上為1:1。直至僅剩一種規格石料后停止配比。
2.一般客戶應按照協議約定繳納預付款。
第八條 供料計劃的編排原則
1.戰略客戶在發料期間,享有優先提料的權利。
2.經營管理部根據生產情況每天安排5-10家重點客戶提料。經營管理部可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重點客戶提料噸數對提料時間進行調整。所有重點客戶每天依次輪轉。
3.戰略客戶提料后,剩余產量小于重點客戶需求總量時,經營管理部將計劃生產石料平均分配給各重點客戶。
4.戰略客戶、重點客戶提料時段結束后,安排一般客戶有序進廠提料。
第九條 供料計劃編排流程
1.重點客戶在每天下午3點前,向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提供次日《用料需求表》(見附件3)。
2.通鳴公司生產技術部在每天下午3點前,向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提供次日《生產計劃表》(見附件4)。
3.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在每天下午5點前根據重點客戶用料需求、公司生產計劃,編排次日《供料計劃表》(見附件5)。
4.《供料計劃表》在通鳴公司客戶群、公示欄進行公示。
第十條 供料計劃審核程序
1.經營管理部將次日《供料計劃表》提交通鳴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2.經審批后,供料計劃予以公示、實施。
第十一條 供料計劃的公示
1.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將重點客戶《用料需求表》、通鳴公司《供料計劃表》、《提料情況一覽表》(見附件6)在公司客戶群、公示欄進行公示。
1.聯系電話:17756112958
2.監督電話:0561-3110118
第十二條 發料的流程
1.裝料前,磅房管理員先對進廠提料車輛進行檢查,提料車輛上地磅過皮重,確認客戶標識牌(見附件7)且車輛無壓磅行為后,準確記錄車輛皮重、車牌號及應提石料規格。
2.提料車輛憑《提料單》(見附件8)進料倉裝料,放料員簽字確認后,再次上地磅過毛重。
3.駕駛員提供經放料員簽字確認后的提料單,交磅房管理員核對后作為附件,制作五聯銷貨單,并和駕駛員共同簽字確認。五聯單財務一聯、司機三聯、磅房一聯,車輛出廠前司機將一聯銷貨單交于門衛,門衛根據銷貨單核對車牌號、石料規格,簽字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
4.門衛將每班收到的銷貨單整理好后上交綜合事務部,并由綜合事務部與經營管理部進行核對確認。
第十三條 確定石料價格的原則
通鳴公司石料價格根據市場行情、石料質量等綜合因素,確定通鳴公司石料價格。
第十四條 石料價格調整的程序
1.經營管理部根據市場行情、石料質量等綜合因素,認為石料價格需要調整的,提請總經理召開通鳴公司石料調價專題會議。
2.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經理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確定調整后石料價格并形成會議紀要。
3.調整后的石料價格在通鳴公司客戶群、公示欄公布后執行。
第十五條 通鳴公司客戶出現以下行為的,給予相應處罰:
1.因戰略客戶自身原因造成當天提取石料不足的,不足部分按照提料當天最高價從戰略客戶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后戰略客戶要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差額;如果不按要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通鳴公司停止向其發料,同時按每日市場最高價依次繼續扣除其應提石料價款,直至扣完全部履約保證金,戰略合作關系終止。預付款據實結算。
2.重點客戶應嚴格按照通鳴公司《供料計劃表》規定的時間提料,30日內累計出現3次不能按要求提料的重點客戶,取消其重點客戶資格。
第十六條 提料車輛出現以下情形的,給予提料車主對應處罰:
1.出現壓磅行為的,處罰5000元/次;
2.出現私自改動《提料單》的,處罰2000元/次;
3.撞壞公司護欄或其他設施的,據實賠償;
4.違規出現插隊行為的,30天內禁止該車進廠提料;
5.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的,永久禁止該車進廠提料;
6.客戶應妥善保管客戶標識牌,出現冒用、造假該客戶標識牌行為,造成客戶石料損失的,通鳴公司概不負責;同時發現客戶標識牌造假、冒用等行為的,永久禁止該車進廠提料。
第十七條 一般情況下,本制度中銷售淡季指12月份至次年2月份,銷售旺季指3月份至當年11月份。
第十八條 因通鳴公司設備損壞,電力、天氣原因,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停產等不可抗力造成供料計劃不能執行的,當日供料計劃作廢,恢復生產后重新申報用料計劃,并重新編排供料計劃。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通鳴公司經營管理部。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發料制度》、《關于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發料制度的說明》、《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大客戶制度》同時廢止。
附件:
1.通鳴公司《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
2.《重點客戶證明》;
3.《用料需求計劃表》;
4.《生產計劃表》;
5.《供料計劃表》;
6.《提料情況一覽表》;
7.客戶標識牌;
8.《提料單》;
9.通鳴公司《重點客戶石料買賣協議》;
10.通鳴公司《一般客戶石料買賣協議》。
通鳴公司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
合同編號:TM-2018-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賣 方: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買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款
1.上述石料價格以賣方實時公布的價格(含稅)為準;具體數量、金額以實際發運量為準。
2.賣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以上價格進行調整。
第二條 生產廠家: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第三條交貨期限、地點、交貨方法和運輸方式
1.交貨期限:
買方按照賣方制定的《供料計劃表》進行提料。《供料計劃表》包含提料規格、噸數、提料時間等信息。
2.交貨地點: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高樓山石料廠內。
3.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買方自提自運,運費及風險由買方承擔,與賣方無關。
4.收貨人:賣方過磅的《銷貨單》經買方或買方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簽字確認,即視為買方驗收合格并收貨,收貨后貨物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 結算和貨款支付
1.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賬戶支付預付款,預付款以實際到賣方賬戶金額為準,同時買方向賣方賬戶支付 萬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預付款均到賬后,買方按賣方提供的每日供料計劃提貨,每批次供貨后買方預付款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賣方停止供貨。買方應及時補充賬戶預付款金額,因買方原因,造成不能按賣方供料計劃提貨的,買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支付方式:
買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預付款及履約保證金。賣方財務根據貨物過磅數量,從買方預付款賬上直接結算。
第五條 計量方法
石料以出廠時賣方《銷貨單》記錄結果為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買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的,賣方不予發貨,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均由買方自行承擔。
2.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3.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權利的,守約方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擔保費、訴訟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差旅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賣方設備損壞,電力、天氣因素,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停產等原因造成不能按《供料計劃表》供料的,賣方應及時在客戶群發布停產信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待恢復生產后,協議繼續執行,停產期間應提未提石料數量不再累加計算。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起訴。
第九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其他與賣方簽訂《通鳴公司石料買賣戰略合作協議》的企業或個人和買方具有同等的最優先提料的權利,所有具有同等最優先提料權利的客戶,在賣方供料計劃規定的時間段內,應服從賣方安排有序進廠提料。
2..每年3月份至當年11月份,買方每天提貨量為 噸,其中石粉0-5mm 噸、碎石5mm-15mm 噸、碎石15mm-25mm 噸、碎石25mm-31.5mm 噸;12月份至次年2月底,買方每天提貨量為 噸,其中石粉0-5mm 噸、碎石5mm-15mm 噸、碎石15mm-25mm 噸、碎石25mm-31.5mm 噸。如出現不能如期對應配比發料的情況,賣方有權調整供料規格。
3.因買方原因造成當日提取石料不足的,不足部分按照當日最高價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并于扣除履約保證金當日補足 萬履約保證金;如果不按要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賣方有權停止向其發貨,同時按當日市場最高價依次繼續扣除其應提石料價款,直至扣完全部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后,預付款據實結算,如有剩余預付款,賣方在本協議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剩余預付款無息退還買方。
4.為保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買賣雙方每日進行對賬并由雙方確認,對石料品種、發貨量、收貨量、發生額度等信息進行嚴格核實。如買方不按時對帳,石料發生量及相應款項以賣方出具的數據為準。
5.買方在賣方廠內對所購買的石料產品質量進行檢驗確認,如買方未對所購石料質量進行檢驗,視為買方確認質量合格。買方提貨車輛自賣方廠內出廠后所發生的數量、質量問題由買方自行承擔。
6.買方車輛(或買方雇用車輛)進入賣方廠內,必須遵守賣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按賣方規定排隊進門、檢斤、裝車,如買方違反賣方規定,對賣方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影響,賣方有權中止供貨,對發生作弊、盜竊行為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賣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款項以補償賣方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買方承擔。
7.買方應及時對賣方提出的超載、無覆蓋物等問題進行整改,未予整改的,賣方有權禁止買方車輛離開,出現損害行為時,加收買方本次全部提料貨款20%的違約金。
8.在賣方廠區內買方車輛(或買方雇用車輛)違規行駛或操作不當造成賣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買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9.買方持賣方提供的客戶標識牌進廠提料,因他人冒用、造假客戶標識牌等行為造成買方石料或其他一切損失,賣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有效期為1年。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賣方肆份,買方壹份。
特別聲明: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詳細了解本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相關條款無需特別標明,買賣雙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產生的風險及承擔的責任。
賣方: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買方:
地址:淮北市烈山區宿丁路A3-1#101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
電 話: 0561-3225701 (委托代理人):
開戶名: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電 話:
開戶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賬 號:1305016109024993678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重點客戶證明(模板)
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甲公司承建我單位下屬XXXX工程,現共需石料XX噸,其中1-3石料XX噸、1-2石料XX噸、0.5-1石料XX噸、石粉XX噸。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丙公司為XXXX工程供應石料。乙公司共供應石料XX噸,其中1-3石料XX噸、1-2石料XX噸、0.5-1石料XX噸、石粉XX噸;丙公司共供應石料XX噸,其中1-3石料XX噸、1-2石料XX噸、0.5-1石料XX噸、石粉XX噸。)
特此證明。
市交通局、市重點局或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
(市交通局、市重點局、集團公司戰略投資部或工程部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證明有效期:此證明自開具之日起半年內有效,若在有效期內所需石料總量提前供應完畢,則證明同步失效。
用料需求計劃表
(用料單位填報)
公示編號:GSXQJH-2018-001
公司名稱 | 石料種類 | 次日計劃需求量(噸) | 備注 |
XXXX公司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申報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生產計劃表
(生產技術部填報)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開機時間 | 石料種類 | 預計生產量(噸) | 備注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制表人: 生產技術部部長:
供料計劃表
(經營管理部編制)
制表時間: 年 月 日 公示編號:GSGLJH-2018-001
公司名稱 | 石料種類 | 需求量(噸) | 指定量(噸) | 提料時間段 | 備注 |
戰略客戶甲 | 1-3 | 全時段優先 提料 |
|||
1-2 | |||||
0.5-1 | |||||
石粉 | |||||
戰略客戶乙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重點客戶甲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重點客戶乙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重點客戶丙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重點客戶丁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一般客戶 | 一般客戶提料時間:XX:XX-XX:XX | 排隊有序 進廠 |
制表人: 經營管理部部長: 分管副總: 總經理:
附件6
提料情況一覽表
(經營管理部編制)
制表時間: 年 月 日 公示編號:GSTLQK-2018-001
客戶層級 | 客戶名稱 | 提料情況 | 累計銷售 | |
戰略客戶 | XXXXXX | 1-3 | 共計: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XXXXXX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重點客戶 | XXXXXX | 1-3 | 共計: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XXXXXX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XXXXXX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一般客戶 | XXXXXX | 1-3 | 共計: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XXXXXX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
XXXXXX | 1-3 | |||
1-2 | ||||
0.5-1 | ||||
石粉 | ||||
合計 |
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蓋章)
附件7
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客戶標識牌
客戶類型 | 客戶名稱 | 客戶蓋章(簽字) |
注:請客戶妥善保管客戶標識牌,出現冒用、造假該客戶標識牌行為,造成客戶石料損失的,通鳴公司概不負責。
附件8
通鳴公司客戶提料單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0001
駕駛員姓名 | 戶名 | 車牌號 | 規格 | 放料員簽字 |
附件9
通鳴公司重點客戶石料買賣協議
合同編號:TM-2018-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賣 方: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買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
1.上述石料價格以賣方實時公布的價格(含稅)為準;具體數量、金額以實際發運量為準。
2.賣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以上價格進行調整。
第二條 生產廠家: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第三條 交貨期限、地點、交貨方法和運輸方式
1.交貨期限:
買方按照賣方制定的每日供料計劃進行提料。每日供料計劃包含提料規格、噸數、提料時間等信息。
2.交貨地點: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高樓山石料廠內。
3.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買方自提自運,運費及風險由買方承擔,與賣方無關。
4.收貨人:賣方過磅的《銷貨單》經買方或買方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簽字確認,即視為買方驗收合格并收貨,收貨后貨物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 結算和貨款支付
1.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賬戶支付預付款,預付款以實際到賣方賬戶金額為準。買方按賣方提供的《供料計劃表》提貨,每批次供貨后買方預付款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賣方停止供貨。
買方應及時補充賬戶預付款金額,因買方原因,造成不能按賣方供料計劃提貨的,買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支付方式:
買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預付款。賣方財務根據貨物過磅數量,從買方預付款賬上直接結算。
第五條 計量方法
石料以出廠時賣方銷貨單記錄結果為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買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的,賣方不予發貨,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均由買方自行承擔。
2.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3.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權利的,守約方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擔保費、訴訟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差旅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賣方設備損壞,電力、天氣原因,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停產等不可抗力造成供料計劃不能執行的,當日《供料計劃表》作廢,恢復生產后重新申報用料計劃,并重新編排供料計劃,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起訴。
第九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買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市重點工程、集團公司內部工程《用料證明》。
2.其他與賣方簽訂《通鳴公司重點客戶石料買賣協議》的企業或個人和買方具有同等的優先提料的權利,所有具有同等優先提料權利的客戶,在賣方供料計劃規定的時間段內,應服從賣方安排有序進廠提料。
3.買方在提取需求石料的同時,須按照賣方安排,配比提取賣方指定石料品種。買方需求石料與指定石料噸數比例原則上為1:1。如出現不能如期對應配比發料的情況,賣方有權調整供料規格。
4.買方應嚴格按照賣方《供料計劃表》規定的時間、規格、數量提料,30日內累計出現3次不能按要求提料的,賣方停止向買方供料,本協議終止。預付款據實結算,如有剩余預付款,賣方在本協議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剩余預付款無息退還買方。
5.為保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買賣雙方每日進行對賬并由雙方確認,對石料品種、發貨量、收貨量、發生額度等信息進行嚴格核實。如買方不按時對帳,石料發生量及相應款項以賣方出具的數據為準。
6.買方在賣方廠內對所購買的石料產品質量進行檢驗確認,如買方未對所購石料質量進行檢驗,視為買方確認質量合格。買方提貨車輛自賣方廠內出廠后所發生的數量、質量問題由買方自行承擔。
7.買方車輛(或買方雇用車輛)進入賣方廠內,必須遵守賣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按賣方規定排隊進門、檢斤、裝車,如買方違反賣方規定,對賣方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影響,賣方有權中止供貨,對發生作弊、盜竊行為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賣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款項以補償賣方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買方承擔。
8.買方應及時對賣方提出的超載、無覆蓋物等問題進行整改,未予整改的,賣方有權禁止買方車輛離開,出現損害行為時,加收買方本次全部提料貨款20%的違約金。
9.在賣方廠區內買方車輛(或買方雇用車輛)違規行駛或操作不當造成賣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買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買方持賣方提供的客戶標識牌進廠提料,因他人冒用、造假客戶標識牌造成買方石料或其他一切損失,賣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買方重點工程《用料證明》失效之日止。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賣方肆份,買方壹份。
特別聲明: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詳細了解本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相關條款無需特別標明,買賣雙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產生的風險及承擔的責任。
賣方: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買方:
地址:淮北市烈山區宿丁路A3-1#101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
電 話: 0561-3225701 (委托代理人):
開戶名: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電 話:
開戶行:工行淮海路支行
賬 號:1305016109024993678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通鳴公司一般客戶石料買賣協議
合同編號:TM-2018-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賣 方: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買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
1.上述石料價格以賣方實時公布的價格(含稅)為準;具體數量、金額以實際發運量為準。
2.賣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以上價格進行調整。
第二條 生產廠家: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第三條 交貨期限、地點、交貨方法和運輸方式
1.交貨期限:
買方按照賣方制定的《供料計劃表》規定時間進行提料。
3.交貨地點: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高樓山石料廠內。
3.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買方自提自運,運費及風險由買方承擔,與賣方無關。
4.收貨人:賣方過磅的《銷貨單》經買方或買方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簽字確認,即視為買方驗收合格并收貨,收貨后貨物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 結算和貨款支付
1.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賬戶支付預付款,預付款以實際到賣方賬戶金額為準。買方按賣方提供的每日供料計劃提貨,每批次供貨后買方預付款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賣方停止供貨。
2.支付方式:
買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預付款。賣方財務根據貨物過磅數量,從買方預付款賬上直接結算。
第五條 計量方法
石料以出廠時賣方銷貨單記錄結果為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買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的,賣方不予發貨,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均由買方自行承擔。
2.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3.因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權利的,守約方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調查費、保全費、擔保費、訴訟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差旅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賣方設備損壞,電力、天氣因素,政府職能部門要求停產等原因造成不能按《供料計劃表》規定供料的,賣方應及時在客戶群發布停產信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起訴。
第九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賣方有權根據各類石料庫存情況,要求買方按照賣方安排,配比提取賣方指定石料品種,需求石料與指定石料噸數比例原則上為1:1。
2.為保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買賣雙方每日進行對賬并由雙方確認,對石料品種、發貨量、收貨量、發生額度等信息進行嚴格核實。如買方不按時對帳,石料發生量及相應款項以賣方出具的數據為準。
3..買方在賣方廠內對所購買的石料產品質量進行檢驗確認,買方提貨車輛自賣方廠內出廠后所發生的數量、質量問題由買方自行承擔。
4..買方按照《供料計劃表》規定的時間段進廠提料。買方車輛(含買方雇用車輛)進入賣方廠內,必須遵守賣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按賣方規定排隊進門、檢斤、裝車,如買方違反賣方規定,對賣方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影響,賣方有權中止供貨,對發生作弊、盜竊行為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賣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款項以補償賣方損失。
5.買方應及時對賣方提出的超載、無覆蓋物等問題進行整改,未整改賣方有權禁止買方車輛離開,出現損害行為時,加收買方本次全部提料貨款20%的違約金。
6.在賣方廠區內買方車輛(含買方雇用車輛)違規行駛或操作不當造成賣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買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雙方據實結算預付款后,買方提出退還剩余預付款的,賣方應在買方提出書面退還申請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剩余預付款。
8.買方持賣方提供的客戶標識牌進廠提料,因他人冒用、造假客戶標識牌造成買方石料或其他一切損失,賣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賣方肆份,買方壹份。
特別聲明: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詳細了解本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相關條款無需特別標明,買賣雙方已充分了解了可能產生的風險及承擔的責任。
賣方: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買方:
地址:淮北市烈山區宿丁路A3-1#101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0561-3225701 電 話:
開戶名: 淮北通鳴礦業有限公司
開戶行: 工行淮海路支行
賬 號: 1305016109024993678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